【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通知 长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通知 长春】
浙江省疫情防控办于近日发布最新通知,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作出重要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继续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策略,同时特别关注吉林省长春市等疫情发生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
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通知是基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聚集的态势,特别是吉林省长春市等地的疫情变化情况而制定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调整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对于长春市来浙返浙人员,通知明确了具体的健康管理要求,所有从长春市来浙返浙人员需提前通过“浙里办”APP或小程序进行申报,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对长春市来浙返浙人员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对高风险区域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区域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对其他区域人员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所有人员均需在抵浙后第1、3、7、14天进行核酸检测。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社会面管控,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特别是交通枢纽、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增加消毒频次,加强人员疏导,避免人群聚集,要求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哨点”作用,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针对春节后人员流动增加的情况,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导,加强对企业、工地、学校等重点场所的防控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重点提高60岁以上老年人和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浙江省疫情防控办呼吁广大市民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据了解,浙江省与吉林省特别是长春市之间经贸往来和人员交流密切,此次专门针对长春市来浙人员发布防控要求,体现了浙江省疫情防控的精准化和人性化,浙江省疫情防控办表示,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最新数据显示,浙江省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全省各级疫情防控体系保持高效运转,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专家提醒,虽然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传播力强,但通过科学防控和全民参与,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控制疫情传播。
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后强调,各地要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做法,在科学精准防控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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